对一个江湖人来说,最渴望的恐怕就是成名了。虽然有无数人也是朝着这目标努力,但是能成功的却小之有小,就算能成功,到底来已花费了大半生光华。
可是我才出道三个月,已彻底成名了。
在这漫长的三个月内,我踏遍了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。扫平了不下百个贼巢。西门吹雪成为黑道中人见人怕的梦魇,每次我走到一个新的贼巢,对方只要看到我的一身白衣。已清楚知道我是谁和来这里的目的。我从没有说过一句话,只因我是来杀人的,要说就留待用剑来说。
每一次,我都人畜不留地杀掉所有眼前的生物。我象变成一只嗜血的厉鬼一样,血腥味渗象我的骨子里,无论多努力洗刷也弄不掉血的气息,当时我真的认为这一生将会就此完结。
我走历千山万水,寻觅生存的意义与价值,其中也遇到不小有趣的人物,而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拥有四条眉毛的怪人。
我们在山道中相遇,他只一眼便知道我是西门吹雪,而他正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喝酒。他说自己叫做陆小凤,可惜我只对自己要杀的人才会留心,于是毫不理会便舍他而去。啊!你会用剑的吗?我看到你背着把好剑,能借给我看看吗?我冷冷地看着他,只因怀疑我的剑已是对我的侮辱:你想看便看过够。说完便拔出孤伤直刺到他的身前。我也不是想伤害他,只不是希望吓一吓他,给他一个小教训。但我万料不到这酒鬼竟以两根手指,便把我的剑锋紧夹着。这对我来说简直不可思议,亦令我体会到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的道理。
想不到我们后来竟结成至交好友,而我坦承陆小凤这人虽然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混蛋,可是他一直也是我唯一完全信赖的朋友。
我们风花雪月了一般日子,而刚巧他身有要事,于是我们便在京城分手。陆小凤对我的影响非常深远,令我这只懂得厮杀的人生得到了友情的点缀。可是他对我的影响再大,也不及接下来我所要说的人:她就是我一生的第二最爱小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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