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些,旁人倒还罢了,虽然都觉得这火枪威力颇大,但使用起来实在太不方便,尤其是在听邓肯说“有效射程大概五十英尺(约十五米)”的时候,顿时更觉这东西没用,还不如用弓弩。这个世界里,寻常的弓弩,一般也都能射到五百英尺之外了。从刚才轰那只食人魔的表现来看,杀伤力也并不是特别厉害。食人魔没穿铠甲,血肉之躯自然顶不住这一轰,若是换了个穿铠甲的战士,只怕就未必会多么惧怕。
琼恩却颇感好奇。他不懂枪械,但听起来觉得这仿佛就是比较原始的火枪,虽然是粗糙差劲了些,但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发明了。
自从来到这个世界,发觉虽然魔法非常发达,科技却颇为贫乏,几乎还停留在西欧中世纪的水准——当然,不少原本是属于科技带来的进步,由魔法直接代替完成了。这个世界没电脑没网络没电视没冰箱没有一切电气现代化,令他这种在地球现代习惯于当宅男的家伙颇有些不爽。如今难得看到有人发明火枪,虽然是个初级品,但也已经算是科技的进步了,不免有些本能的亲近感。
邓肯见大家对自己的发明都很轻视,不由得脸微微涨红起来,突然见琼恩似乎颇有兴趣的样子,顿时转怒为喜,坐近两步,向他殷勤介绍起来。
他满口的专业术语,琼恩其实听不太懂,但见他兴致如此浓厚,也不好意思打断,便任他唾沫四溅地说着,自己拿起枪慢慢端详。他上辈子没见过真的枪支,但总也见过一些图片,看过电视电影,总觉得这只所谓的“火绳钩枪”结构颇为古怪,居然是用火绳来引燃发射,难道不应该是撞击式的点火么;而且听邓肯说上子弹时是从前面枪口塞进去的,这便更古怪了,他记忆里的火枪,无论是小手枪还是冲锋枪或者机关枪,从来都应该是从后方装弹的——至少那些战争片里都是如此。
不管了,管它前面装弹后面装弹,反正能装进去就行。不同的世界,自然也有不同的火枪造法嘛,琼恩想。
邓肯见他看得认真,越发以为是同道中人,态度更加诚恳热情,甚至不无炫耀地请教起他对这“火绳钩枪”的看法来。琼恩纯粹是个外行,哪里能说出什么看法,但又不好一口推脱,只能随口将刚才所想的说了说。
他本来也没多想,只是随便说说,自己都不曾当真,不想邓肯听了,顿时愕然愣住,原本还口若悬河地在讲说着,也突然停了下来,怔怔思索。
“撞击点火……”他皱着眉头,一只手下意识地敲着自己脑袋,“撞击点火……后装弹……”
他的眉头越皱越紧,已经死死纠集在一起,脸上甚至露出有些痛苦的神情来。其他人一直在忙着啃面包,根本不曾注意这边,突然见邓肯这幅模样,都有些莫名其妙。还是贝纳索熟悉他,知道肯定又是遇上什么难题了,也不着急,举起圣徽释放了一个“安定心神”,施加到邓肯身上。到底是晨曦之神的高阶牧师,在这种祝福治疗方面的神术上造诣颇深,很快,军火商人兼疯狂发明家就渐渐安静下来。(看精彩成人小说上《小黄书》:https://xchina.biz)
“怎么了?”贝纳索问,邓肯却不说话,只是一个劲摇头,死死抓着那杆“火绳钩枪”不放。众人见他已经没事,也便不再管他。吃完晚餐,各自钻进睡袋休息,科恩见太阳下山,自己走到一边,将六枚金币放在地上,摆成一个圆形,开始祈祷。不同的神祗,所喜欢的祈祷时间也往往不同,晨曦之神就喜欢他的信徒在黎明时祈祷,商业女神却相反,喜欢信徒在日落时祈祷。
梅菲斯提着剑,坐在火堆边守夜,邓肯却犹自有些失魂落魄的模样,抱着那杆枪也坐在火堆边发呆,倒也没人管他。
琼恩见他这幅模样,不禁有些忐忑,“难不成我刚才随口说的那些东西当真有用?”他于此道几乎全无所知,也无从猜测,只是看邓肯这样子,确实像是被提醒触动了些什么的样子。“总不至于因为我今天这随口一说,这家伙真会发明出现代火枪吧。”
如果地球上那种现代火枪当真能出现,势必会引起一场剧变,这点就算琼恩这种外行也能想到。但这毕竟距离自己似乎太遥远了些,“算了,不想这些有的没的,明天还要早起赶路呢。”他钻进自己的睡袋,默默运功,开始例行的调息练功。
周围安静下来,仅有火堆里的木柴发出轻微的爆裂声。
这一夜平安无事,没有人也没有怪物打扰。第二天清晨,天尚未亮,众人便起身准备出发,贝纳索等待着旭日初出,以便进行祈祷;邓肯则是在火堆边呆坐了一夜,此时面容憔悴,眼睛里都布满了血丝,但神情却颇为愉快的样子,仿佛是想通了什么长久以来的难题。
琼恩等人要继续前进,邓肯则要出山回博得之门去。此地距离出山路程不到一日,白天怪物活动较少,他又有这杆火绳钩枪防身,只要不是运气太糟糕,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意外;倘若遇上地精群的话,只要轰上一枪,无论打死没打死,担保那些胆小如鼠的家伙全都抱头逃窜,不必担心。
在分道扬镳之前,邓肯说琼恩的指点让他发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路径,为了表示感谢,他从包里里掏出几个看上去像是大铅球的东西来,要送给琼恩。
他不拿出来倒还罢了,一拿出来,琼恩还没反应,旁边贝纳索牧师陡地脸色就变了。“晨曦在上,”他大惊失色,“你怎么敢把这东西给带出来!”
其他人闻声看过来,夏拉非和科恩脸色也微微有些改变,他们自然都是认识这东西的。“发烟炸弹!”夏拉非有些惊惧地说,往后接连退开几步。
琼恩不知道什么是发烟炸弹,听贝纳索解释才明白,原来是这位邓肯先生的另外一项发明,其实就是用发烟火药制作成的炸弹。因为又大又沉重,杀伤力又不算很强,实战中用途不大,但它爆炸开来会产生浓密的刺激性烟雾,也正是这点让贝纳索等人害怕。
邓肯居然背包里还带了这么几颗发烟炸弹,幸亏一直没出事,否则真要炸起来,他自己肯定先粉身碎骨了。这家伙看来琢磨火枪已经有些脑子不正常,差不多近似于那种科学狂人了,还是少打交道为妙。
至于那些铅球似的炸弹,琼恩自然也没有接受,委婉谢绝了。开玩笑,他怎么敢背着这种危险的东西走路,而且这般笨重,就算遇到敌人,他能扔出去多远都是问题,只怕先把自己炸了。上辈子学校体育课的时候,他的推铅球成绩就一向很差劲。
邓肯见状,颇有些遗憾,但也没有勉强,只是请琼恩此次回去之后,一定要去他家做客,再探讨火枪相关的问题。琼恩一边暗自冒冷汗一边敷衍,他纯属个军事盲,完全凭着一点从电影电视上看来的印象随口乱说,哪里敢和这种专业人士真的讨论,只怕没半天功夫就要露馅。好在此事还有要事在身,以此为借口推脱,暂时先把这疯狂发明家打发走了。
邓肯离去,众人继续上路。这一天他们运气极好,除了三只豺狼人之外,再没遇上任何怪物——或者这话反过来说,就是那三只豺狼人运气极差,居然撞上他们,被梅菲斯直接几剑砍了。
当天晚上,继续找了个地方生起火堆,安营扎寨休息。夏拉非拿着地图研究了半天,对照周围地形,判断出此时他们所在的位置,距离拉沃克的巫师之墓已经不远了。如果一切顺利的话,大概明天下午就能抵达。
“好极了,”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的科恩说,虽然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高兴的表情,“那么,早点休息吧,明天去干掉那只该死的巫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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