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明对起草干部考核方案的事情并不是十分有把握,本来他想借口这是组织部门的事情推托掉。但冯刚说,你先拿初稿吧,因为这种考核涉及经济工作比较多,组织部门也弄不大明白,回头我再征求他们的意见。
回来之后,一连几天高明都陷入了沉思之中。他知道以往我们之所以出现了一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就是跟干部的考核跟不上时代步伐有关系。以往我们在使用干部的时候,往往是个别领导一个人说得算,常常以个人的好恶任免干部,难免出现偏差。现在,要想改变这种状况,必须从根本入手,把干部的任免真正变成为集体决策。当然,高明也知道,这件事情说出来容易,真正落实起来却很难,因为没有几个人愿意把人事任免权放开。不过,高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,心想采用与否是你的事情,提不提出来却是我的事情。
在加强干部选任透明度的同时,高明认为,完善对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也同样重要。以往我们的一些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之后,因为缺少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,导致他们的工作没有动力,往往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,不是将心思用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上,而是工作得过且过,只要不出现大纰漏,指望着在下一次的干部调整中,通过请客送礼、跑官要官,再争取更好的领导岗位。显然,这样的工作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。
经过慎重考虑,高明认为要想彻底改变干部使用过程中的不公正问题,必须从关键环节入手,完善对干部任职期间的考评监督,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。
初步想法有了以后,高明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,经过夜以继日地工作,一套系统完整的《天河市干部考核任用方案》终于出台。方案中,明确提出了今后天河市干部的使用要严格执行「常委会票决制」,要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重要干部的任免,决不能再出现一个人拍板说得算的情况。另外,高明又根据干部的性质,将干部队伍细分为农村干部、市直干部、驻市垂直部门干部三种类型,并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,制定了三套不同类型的考核方案。在方案中,高明将干部工作细分为若干小项,每一项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等诸方面对干部进行系统的考核,同时又尽量避免因为标准不同而带来的不公正现象,使考核方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方案递交到冯刚的案头之后,冯刚看后十分满意,同时又询问了几个相关问题,高明都一一作了说明。冯刚说:「整体上来看,这套方案系统完整,切实可行,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我们还需要不断完善。」
高明说:「别的我不担心,就担心这套方案书记那里不会通过?」
冯刚笑了:「这事情就不用你管了,不是还有我呢么?这事由我负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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